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协会秘书处协会大事记会长、副会长协会专家库
协会动态
协会动态公示公告办事处动态专委会动态
会员与行业展示
会员单位情况 行业展示
业务范围
辐射工作人员考核代理代办服务辐射安全与防护法规与科普宣传辐射防护学术与技术交流辐射检测(由协会下属检测公司承担)电离电磁科研课题研究
法规标准
标准化活动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辐射常识与防护
辐射科普辐射防护 辐射限值
辐射环境质量
科普视频
日常科普4·15科普视频核+X专栏其他

公众剂量限值是多少?

  • 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
  • 发布时间: 2016-12-3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我国对公众推荐的剂量限值是,每年除天然照射外,附加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1mSv(辐射计量单位)。

      剂量限值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为了保护个人而制定的防护水平,是不可接受的计量范围的下限值,不是允许接受的计量范围的上限制,是辐射防护体系的一部分,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参照国际标准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的数值。

     确定计量限值主要依据的是辐射产生的危害程度,剂量限值的确定不仅仅根据对健康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社会因素。辐射的危害除了考虑确定性效应、癌症死亡率和子孙后代的严重遗传效应外,还要考虑非致死性的癌症发生率极其对寿命的影响等。

      换言之,国家标准中的公众计量限值不是安全与否的界限,而是在考虑了经济、社会等因素后,在防护上至少能达到的最低程度。标准中的剂量限值比确定性效应的剂量阈值低得多。

      因此,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以提高到5mSv。



联系我们
Tel:020-37260180
Email:GDRPA860@163.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中洲中心北塔2306

小程序

公众号

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150219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