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2023年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国家标准化改革发展要求,促进辐射技术应用及防护行业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安排,协会决定向各个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开放、透明、公开,体现行业共同需求的原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2、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辐射技术应用及防护领域及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游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填补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未覆盖的领域或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中仍可细化的部分,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1、团体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请各单位结合所在行业需求及自身优势,认真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
3、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标准提出单位(牵头单位)解决,也可由协会秘书处牵头,参与单位共同筹集。
标准制定项目需提交《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的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drpat@163.com,同时将纸质盖章版寄送至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1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