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文化宣贯(二):核安全文化体系
为广泛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不断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紧紧围绕核安全文化,从中国核安全观、核安全文化体系、核安全文化责任要求等内容组织编制了《核安全文化宣贯手册》。
现将《手册》分为三个部分精选内容进行分享,该篇主要内容为《核安全文化体系》。






中国实行核与辐射安全统一监管,建立了总部机关、地区监督站、技术支持单位“三位一体”的核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省级以下各地政府结合实际设立监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开展本地区辐射安全监管。
以广东省为例:


(一)核事故应急
核事故应急是指为了控制或者缓解核事故、 减轻事故后果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秩序和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它是纵深防御的最后一个环节。
核事故等级定义:


核事故应急组织:

(二)辐射事故管理
辐射事故等级分为四级:

(三)核事故应急组织及报告处理程序:


(一)核安全文化的评估要求
(二)核安全文化的评估指标:

(三)核安全文化的评估方法:
参考国际上主要核国家核安全文化评价经验,国家核安全局鼓励核能和核技术单位通过同行评估、自评估等方式对单位自身核安全文化建设状况、安全工作进展及组织和个人的安全绩效进行全面考核。鼓励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对标活动,及时识别本单位弱项与需改进项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提高核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