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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历史标定未来 用传承续写辉煌——写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35周年之际
撰写时间:2019-7-2 文章作者:王晓峰 张瀛 文章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必须知道自己是谁,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想明白了、想对了,就要坚定不移朝着目标前进。”历史是遗产的创造和记录,传承是历史的拓展和发扬。

1984年7月2日,随着国务院的批复文件——《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国函字〔1984〕107号)下达至国家科委,象征着中国独立核安全监管事业开端的国家核安全局正式成立。这既是国际核社会的共同经验,也是中国领导人的高瞻远瞩。从此中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便始终围绕“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发展。

在1984年至2019年的12775个日夜里,国家核安全局和她的一代代“核安全卫士”,默默坚守、执着付出,始终锚定核安全航向,用确保核设施安全的初心,牢记事业发展使命,用严谨诠释责任、用汗水书写忠诚,坚持防范化解核安全风险,铸就了中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持续35年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

为核安全而生

1983年9月,根据当时中国能源电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统筹全国核电发展,拓展我国核能技术和平利用的核工业发展道路。

1984年1月,鉴于核安全风险的特殊性,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一致决议通过,必须参照国际实践,尽快建立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代表政府独立行使核安全监管权力。

经过一年多前期紧张筹备,1984年7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国家核安全局。在国务院的批复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家核安全局的任务和职责便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对我国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审查、监督和管理,以保证我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安全、顺利的发展。

国家核安全局的成立,代表了中国独立客观地进行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督的开始,也代表了中国正式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法制监管轨道。秉持这一理念,经过创业初期的艰苦探索,积累经验后的进一步整合提高、快速发展,核安全监管如今已形成组织机构队伍健全,人员队伍齐备、遍布全国的百千万监管队伍。根据全国核设施分布设立华东、华南、西南、华北、西北、东北六个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建立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两个技术支持中心,分别对核设施安全、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以及辐射环境监测等多方面开展专业技术支持,设立三个长期技术后援单位,并通过涵盖一百多名各方专家的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对重要事项进行咨询审议。

对于核安全的重视,也体现在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之中。周总理在发展核工业时,要求做到“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邓小平在中国核电发展初期就提出要按照国际核安全标准和监督管理模式建立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我国核安全水平;李鹏曾指出,在核电建设中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在运行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并强调要加速立法,依法审查,确保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2014、2016年两届核安全峰会上提出中国核安全观,强调构建国际核安全体系,表明了党和国家核安全工作的定位和方向。

为核安全而谋

经过35年的探索实践,核安全监管从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稳重出色的青年,在保障核能安全发展的岁月里,我们看到了35年来中国核电从未发生过二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核设施建造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核电站周围的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平稳,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涨落范围之内的良好业绩。这些成效的取得,都离不开一代代核安全人对于核安全监管的细致谋划。

一用机制体制架构核安全。监管体系内形成局机关、监督站、中心以及各省市辐射环境监管和监测机构的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外形成国家多部门联防联控、运转高效的核安全治理体系,核风险预警和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核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和职能,核电监管方式从按阶段、堆型划分转为按区域划分,持续加强运行安全监管技术支持体系。

二用法制体系筑牢核安全。构建完善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核安全监管大厦得以稳固的基石。经过35年的不断完善,国家核安全局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并参考美、法等核电发达国家的法规标准,形成多层次的核安全法规体系。特别是2018年《核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成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为实现核能利用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三用高效监管保障核安全。伴随着核事业的发展,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也不断完善,通过一套分工明确、组织合理、运转有效的管理体系,强化监管者自身的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方法,加强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加强重要核设施核设备驻厂监督和各类安全检查,强调风险指引型的监管方式,不断强化对重要事件和共性问题的处理力度。推进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实施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积极推进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

四用技术能力支撑核安全。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一期工程初步建成,形成独立分析和实验/试验验证、信息共享、交流培训三大平台,集法规标准制定、核安全审评验证、核应急及反恐、辐射监测、核安全监督五大能力于一体的综合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战略基地。建成覆盖全国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自动站建设,为2020年建成全面覆盖、要素齐全、数据准确、运转高效的国控网络打下基础。

五用国际合作拓展核安全。积极参与全球核安全有关机制性活动,通过多国设计评价计划(MDEP)机制下“华龙一号”工作组向国际社会介绍“华龙一号”设计建造和审评监督经验。与16个“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签订合作协议18份,不断深化与核电发达国家的核安全合作。

六用公众沟通共治核安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按照“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公众沟通模式,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打造宣传品牌、扩大沟通覆盖面、提升工作针对性,增强核安全工作透明性与开放性,提升公众对核安全的信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共同推动核能和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核安全而荣

在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在北京奥运、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背后,在举国人民沉浸于国庆和春节的喜庆气氛中时,在地震救灾关键时刻,有一支专业精良的队伍,或冲锋前线,或坚守后方,几十年如一日地默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免受核与辐射的危害。35年来,每一代核安全人从未忘记过他们的使命,他们用青春的激情、艰苦的奋斗、高尚的荣誉感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奠定了核安全监管今天的格局,打造了一支核安全铁军。35年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形成了“核安全事业高于一切,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严慎细实规范监管,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核安全精神。这样的精神与党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几代人积淀、凝聚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的“灵魂”,成为当今中国与世界监管水平相比拟的独特文化资本。

为核安全而奉献终生

过去的35年已成为历史,未来的35年既是延续又是新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唯有不忘初心,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方可善作善成、一往无前。”未来的路道阻且长,核安全监管没有歇一歇之时、养一养之日,只要核与辐射存在一日,核安全监管就要为确保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努力一日。面对更加错综复杂的局势、层出不穷的新风险,确保核安全的能力只能提升而不能有半分后退,“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路山更陡”,越是取得成绩,越需要让我们反思如何才能在确保核安全的道路上行稳致远。站在前人的肩膀,唯有始终自我革新,才能长久延续核安全事业之根本。

惟将终夜长开眼,确保安全铸复兴。核安全关乎国家核心能力建设和安全保障,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经济社会稳定,关乎国家政权安危,核安全人必将以保卫核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助力民族复兴而矢志不渝、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