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协会网站
|
咨询服务
首 页
专委会概况
加入专委会须知
专委会成员权利和义务
专委会制度
专委会动态
专委会公告
咨询服务
专委会制度
System
会议与活动制度
成员管理制度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成员管理制度
成员管理制度
Special committee system
成员管理制度:
(一)加入矿物专委会必须由申请单位提交推荐表,经专委会同意后颁发证书;
(二)委员任期内两次未请假缺席专委会有关活动或连续三次请假缺席的成员,作自动退会处理,由协会通知本人及单位;
(三)凡属个人原因造成严重辐射事故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处罚的专委会成员,一律除名。